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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服务大厅安全管理规定

作者:郑环环 | 发布日期:2018-06-05

    一、注意用电安全。不得私拉乱接电线,不得串接插线板,离开房间要切断电源;不得在无人看管情况下,给手机、充电宝等电器充电;不使用违规电器;不得在大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
  二、维护设施安全。不遮挡、不破坏、不私自更改消防设施,不阻碍消防通道。

  三、加强防盗意识。妥善保管印章、贵重物品、各类资料等贵重物品,防止失窃和泄密。不乱配钥匙,注意人走关窗锁门。

  四、不乱堆放杂物。各窗口工作台及工位内禁止堆放杂物,避免火灾隐患。

  五、不存违禁物品。不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等物品,不存放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禁物品。

  六、建设无烟环境。大厅内所有人员,含外来办事人员,不得吸烟,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  六、遵守规章制度。不得在大厅内进行赌博、传销、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;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。

  七、营造和谐氛围。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,不得在大厅大声喧哗,不得干扰他人办公,如有无礼事故发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置。

  八、注重环境卫生。自觉维护环境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倒垃圾、乱倒杂物,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大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