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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北京建筑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》的通知

作者:郑环环 | 发布日期:2019-06-21

机关各部门:

为进一步落实“以师生为中心”的管理服务理念,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勤于学习、敢于担当、精于服务、勇于创新、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,提高机关工作效率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打造“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、高效型、廉洁型、和谐型”机关党委,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,特制定《北京建筑大学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》,请遵照落实。

 

附件:北京建筑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
 

 

北京建筑大学机关党委

2019年4月14日

 

 

 

 

北京建筑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
 

为进一步落实“以师生为中心”的管理服务理念,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勤于学习、敢于担当、精于服务、勇于创新、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,提高机关工作效率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制定本规范。

一、勤于学习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持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
二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严明劳动纪律,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。

三、服从工作安排,按时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。

四、注重形象,仪表得体、整洁、大方。

五、爱岗敬业,工作勤奋努力,态度认真,不敷衍应付。

六、勇于担当,攻坚克难,不推卸责任。

七、善于合作,有优秀的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。

八、注重调研,更新服务理念、规范服务行为,实现精准服务。

九、勇于创新,改进工作方法,不断优化管理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。

十、严于律己,廉洁用权,做遵纪守法的模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