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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

作者:郑环环 | 发布日期:2018-06-05

    第一条 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。热爱本职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勤奋努力,敢于负责,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。

  第二条 举止文明,注重形象。上班时间精神饱满,举止端庄。接待服务对象时,礼貌亲切。

  第三条 保证质量,高效服务。努力简化办事流程,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,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。

  第四条 依法依规,公平公正。严格依法办事,公平对待每位师生和办事人员。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,公开窗口服务事项的信息。

  第五条 团结协作,顾全大局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,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。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支持,以诚相待。

  第六条 耐心倾听,热情服务。实行首问负责制,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问题;属于非本窗口服务事项时,应热情解释有关窗口或部门的位置。

  第七条 遵时守则,严守纪律。按时上下班,不得无故脱岗。上班时间严禁看小说、听音乐、窜岗聊天、炒股票、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办事过程中,不得借故缓办、人为设置障碍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。

  第八条 着装得体,仪容端庄。衣着仪容整洁、端庄、大方。男性不蓄长发、蓄胡须和剃光头,女性不化浓妆。

  第九条 窗口整洁,美观有序。按规定标准配置、摆放办公家具,办公桌面保持整洁,不得有纸屑和灰尘。

  第十条 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。秉公办事,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严禁吃、拿、卡、要,严禁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、礼物和礼金。